钢铁上市公司基于产融结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与实践

首钢日报  首钢股份   2025-09-15  

首钢股份于1999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和金属软磁材料(电工钢)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首钢股份坚持电工钢持续引领、汽车板做精做强、镀锡(铬)板高端突破的发展战略。其中,首钢智新作为首钢集团战略产品电工钢的主体承载平台,是集电工钢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材料服务商,产品包括中低牌号无取向电工钢、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是国内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高端家电及工业电机,以及特高压输配电变压器铁心的核心软磁功能材料,助力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等多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项目背景

坚持绿色制造,把握钢铁产品发展新动能的需要。电工钢产品作为电机、变压器铁心的核心软磁功能材料,在电力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各项节能标准及规划的逐步落地,高端电工钢产品市场需求已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迹象。首钢电工钢经过十余年探索发展,是全球少数几家掌握核心技术并具备向新能源汽车批量供应高端电工钢产品的企业。面对“新能源”带来的历史机遇,只有抢占先机、提前布局,才能提高首钢电工钢产品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采用产融结合方式、利用社会资本是快速实现新产线建设的可行路径。

坚持精品制造,增强钢铁企业发展主阵地的需要。锚定高端产品、夯实钢铁主业,是首钢股份践行深化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由于首钢股份资产规模大、产能大、资产负债率水平高,在钢铁企业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国有企业严格的监管环境下,难以快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产能升级。为把握机遇,只有主动探索并形成以融促产、以产带融的良性循环,才能进一步促进首钢股份持续深耕主业并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着眼上市公司发展新机遇的需要。对于普钢上市公司而言,亟需改善融资环境,获得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外部支持。因此,挖掘产融结合模式、探索融资路径、实现与资本市场对接,是首钢股份继践行并购重组后,在资本市场上的赓续探索,也是适应新常态、点燃发展新引擎的必然选择。

内涵和主要做法

首钢股份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系统布局,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进行股权融资,再围绕SPV开展系列资本运作,达到了利用社会资本实现提升国有资产价值的预期效果。

立足本源发展全局,科学制定产融结合模型。202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明确阶段性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严格再融资监管,特别明确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上市公司再融资。在新政发布后,对于普遍面临股价“破净”局面的钢铁板块上市公司来说,再融资路径难上加难。钢铁企业面临融资路径窄、组织难度大、监管要求严的困境,向银行贷款仍是主流方式,其他产融结合方式,在实施力度、拓展广度、开掘深度,以及创新程度上,均呈现出僵化刻板、缺乏创新突破的情况。

首钢股份历经搬迁调整的重大变革,已成为雄踞北方、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具有独特发展道路的钢铁企业。为进一步明确首钢股份实施产融结合的策略,采用了SWOT分析方法。

通过分析,首钢股份确立了“把握时机、扩大优势,认清形势、规避威胁,利用机遇、扭转不足,减少劣势、弱化风险”的产融结合发展基本战略思路。在此引领下,结合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确定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核心软磁材料——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为产品进行运作,最终达到利用社会资本建设高端电工钢新产线并快速提高产能的目的。

服务主业优化布局,积极构建股权融资平台。在为新产线进行融资的过程中,采用了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新产线建设融资平台的创新模式。2019年4月,首钢集团、首钢股份以及战略投资机构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迁安京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钢新能源”)作为SPV,注册资本全部用于新产线建设。

创新驱动实施吸并,全面增强产品竞争优势。首钢智新是首钢股份电工钢生产平台,融资建设的首钢新能源汽车用电工钢专业化生产线,以及产线投产后的产销研工作,均基于首钢智新的支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指导。首钢新能源与首钢智新结合是提升首钢新能源实力的最有效、最快捷路径。经大量政策及案例研究,首钢智新直接吸收合并首钢新能源全资子公司(产线运营实体),首钢新能源成为首钢智新股东。

锚定目标实施分立,强化协同满足股东诉求。首新晋元作为首钢新能源股东之一,由于存续期期限,要求首钢股份在2023年完成对其所持首钢新能源股权的回购,进而实现退出。与此同时,另一股东则要求保持当前股权结构不变。经研究最终采用了首钢新能源存续分立,新设公司股东为首新晋元及首钢股份,公开转让所持首钢智新全部股权,新设公司清算注销,进而实现首新晋元退出,原首钢新能源存续的方式。存续分立的完成是实现首新晋元退出方案环节中新设公司首钢新材料实施股权转让的前提,也是首钢股份现金回购资金由资本市场消化的基础。

把握机遇转让股权,产融结合增值国有资产。新设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首钢智新股权,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了8家投资机构组建的联合体成功摘牌的成绩,仅用时四个月便完成了全部工作,获得北交所的高度赞许,提升了首钢智新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向资本市场传达了首钢产品的强劲竞争实力。在股权融资具体组织过程中,团队召开百余次专题会,高效协同的团队合作,以及担当奉献的工作精神,也成为股权转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成功因素。

取得的效果

经济效益:首钢股份通过创新引领践行产融结合,实现了快速募集社会资本4亿元用于建设新产线的根本目的,每年节约财务费用约1500万元,为抢占市场先机、提前布局扩大产能提供了有力支撑。产融结合的有效实施在为企业解困化急、开源节流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首钢股份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后盾。

管理效益:首钢股份通过创新引领践行产融结合,对钢铁上市公司实施资本运作中涉及的政策把控、监管要求、实施路径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进一步领会到了新形势下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撑相协同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钢铁行业新质生产力,走出了具有首钢股份特色的“产业+金融+科创”的产融结合发展路径。

社会效益:首钢股份通过创新引领践行产融结合,使企业价值与资本市场形成对接,开创了国有企业、行业内、上市公司的先例。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引领,将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相融互促,形成了产业为本、金融为用、产融有效互动的产融结合式发展模式。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如何主动顺应新常态,发展产融结合的办法思路,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资、优化股权结构、提升估值水平、深化改革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参考。(本文获得第二十六届首钢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本版刊发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