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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商业秘密可能犯法 造成严重损失要担刑责
近日一则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某企业员工对领导心怀不满,为泄私愤,多次泄露企业内部敏感信息,最终导致企业和国家利益蒙受损失,该员工也因一念之差付出了惨痛代价。
对于一家企业而言,核心数据等商业秘密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泄露,企业可能面临技术被剽窃、客户资源流失,以及市场份额被抢占等严重问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日常生活中,职场员工可能因有意或无意而出现各种泄密行为。比如为谋取个人利益,将公司的产品设计、技术配方、客户资料等,出售给竞争对手或第三方;又如对公司不满或出于报复心理,故意向外界披露公司财务数据、业务策略等机密信息;或者为了炫耀自己的“能力”或“见识”,在社交平台有意无意地透露公司机密信息等;又或是离职后利用在原公司获取的保密信息为新雇主谋取利益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还可能触犯法律。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之一,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如同流淌在企业脉络中的血液,支撑着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在法律层面,侵犯商业秘密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涵盖以下情形: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同样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在量刑方面,情节严重与否是一个关键的判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以及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直接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等情况,应当认定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经营者应依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设定商业秘密等级,明确规定不同级别、不同岗位员工接触相应等级商业秘密的范围和权限。同时,要强化内部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企业可定期开展员工保密制度培训,在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保密条款或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对于需接触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可另行签订承诺书。对离职员工,要求登记、返还、删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对于企业员工而言,也需要保护好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韩雪 来源:《北京日报》2025年10月15日)